实施十大扶贫专项计划确保全面实现精准脱贫
12月24日,市长刘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扶贫专项实施计划》《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事项。
《绵阳市扶贫专项实施计划》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涵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医疗卫生计生、教育与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惠民、新村建设、产业扶贫、社会扶贫和财政金融扶贫等10个方面,与《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绵阳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决战决胜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形成“3+10”的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是一项促进协调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的发展任务,更是一项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付出超常努力、拿出过硬办法,确保到2020年全市16.88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520个贫困村、2个贫困县如期“摘帽”。要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认真对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十大专项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问责,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预案》明确市、县、乡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细化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等12项应急保障措施,规定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现行7%调整为6%,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率由9%调整为8%。此次调整将惠及9000余个企业和7万余名个体参保者,减轻企业和个体参保人员负担2.12亿元。
会议还审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2016年度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计划》,以及分解落实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等其他事项。(记者 马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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