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反腐倡廉……同样成为代表们口中的高频词。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市,让政府和公民的行为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参会代表们有话说。
省人大代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亚林用一个数据点开话题:“增长60%。”原来,去年我市制定出台了《绵阳市行政首长应诉工作规定》,长期以来“民告官”案件常常“难见官”的困局得到破解。据统计,该《规定》施行以来,涉及到“民告官”案件中行政首长的出庭人数增加了60%。
数据变化的背后,透露出两条信息:一方面是行政首长的出庭有助于所涉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宣示对法律的尊重。二者的中心思想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市,就是让政府和公民都成为法律的受益者。”对于依法治市,莫亚林也谈了个人的建议。首先要理清政府的权利边界,增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可以做,将政府的一切行为都纳入法律规定的体系下;再者就是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务越透明,腐败就越不容易滋生,二者形成反比的关系,将政务透明,通过公众对行政主体的监督,进一步抑制腐败;其三则是增强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法治社会,说到底每一位公民才是主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公民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时候,更要注意维护方式的合法性,否则不但不能成为法律的受益者,反之成为受害者。
这次省人代会,莫亚林建议把“绵阳行政首长出庭制度”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的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记者 葛永坤 何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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