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须本月10日前上交
整治对象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整治措施 警示教育、公开承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
上交时限 12月10日前须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重点查处 顶风违纪、隐形收送、“身边人”收受
举报渠道 搭建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
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今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采取警示教育、公开承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
各地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进行公开承诺。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此外,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12月10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同时,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地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推进专项整治,我市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娟任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同时,我市将充分利用“科技城廉政网”,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搭建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记者 梁耀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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