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台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贯彻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上来,对2014年民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低保要继续巩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成果,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动态管理,落实分类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努力完善“一站式”的医疗救助模式,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扩大医疗救助受惠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救助水平。按照“分级调控、重心下移”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县、镇乡、村三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职责,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落实,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根据生活水平和物价涨幅,适度提高补助。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省星级敬老院创建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县、镇乡、村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和救灾款物保障机制,建设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选好3-5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认真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起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和监督,推行救灾款物集中发放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和抚恤安置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费,切实保障涉军群体的优抚待遇政策落实。在重点优抚对象中开展帮扶活动,解决他们生产中的实际困难;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创业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拥军活动,巩固省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
五是要进一步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拓展社会救助途径。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上探索社区养老和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模式,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继续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的落实。
六是要进一步推进民政为民服务现代化水平。扎实做好村(居)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实现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对接。坚持依法行政,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严格婚姻集中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确保工作“零失误”。认真落实对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其他民政社会管理工作。
七是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学习兰辉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办好实事,管好用好民政资金资源,让“四风”问题明显好转,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形象进一步凸显,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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