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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2-17  发稿编辑:韩春梅

 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是达到社区矫正目的的重要抓手,对社区矫正的实行效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切实通过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消除社区服刑人员不良行为,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每月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县司法局于每月中旬组织上月新增和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10月18日,组织51名社区服刑人员步行6公里到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社区服务;11月12日组织33名社区服刑人员到花荄镇敬老院开展社区服务;12月13日组织15名社区服刑人员到安县姊妹廊桥开展社区服务。每月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内容充实、具体,受教育面广,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逐月减少。并要求全县7个片区司法所每季度至少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各1次。

二、实行每月定期报告制度。在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外,安县司法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1至10日使用定位手机向司法局和司法所电话汇报各一次。司法局和司法所在了解相关情况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犯罪类型、行为特点和心理状况等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同时,将《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短信通过安县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三、是创新社区服务新模式。在积极组织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的同时,安县司法局将社区服务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社区服刑人员以社区服务的形式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中,通过参与村组机耕路修、防盗夜巡、维护水渠、担任义务交通指挥员等方式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并克服了社区服务流于形式以及社区服务内容单一等困难。

(安县司法局 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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