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6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1.1
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
2012.7.24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等8省市和宁波、厦门等3个计划单列市。
2013.4.10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推开,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
2015年
我国将力争在“十二五”将“营改增”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四川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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