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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专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告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1-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经市民投票,选出绵阳市“十大不文明行为”。为此,市文明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决定组织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从2013年元月15日至9月30日,对以下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依法处罚,并招募100名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举报,公开曝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城市形象。

1、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扔烟头,践踏绿地,乱涂乱画;

2、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黄)灯和乱停乱放;

3、驾车遇前方交通阻塞时,不依次等候、穿插超越;

4、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过街设施;

5、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杂物,货运车、建渣车、商砼车等抛洒滴漏,违规驾驶;

6、占道经营,张贴、散发小广告;

7、乘坐公共汽车不自觉排队,不为老、幼、病、残、孕让座;

8、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等;

9、在禁烟场所吸烟,办事、购物等不自觉排队;

10、在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遛狗,宠物随地大小便。

举报电话

市公安交警支队:2682348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2319

市交通运输局:96515

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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