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林书成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等事项。
绵阳军分区政委唐炼,副市长李亚莲、王瑜、任建民,市政府秘书长董晓彬出席会议,并围绕会议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提出,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要求,拟将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仙海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60元/人/月调整为3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30元/人/月调整为150元/人/月。各县、市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及低保工作实际,按照《低保条例》和《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2012年12月底前相应调整当地低保标准,并报市政府后公布执行。
会议强调,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让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将此项工作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会议强调,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整个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是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绵阳国家科技城创新人才汇聚地建设的重要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完善有关政策,在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财政资助、安家补助、岗位津贴制度,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集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动全市加快发展。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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