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的 《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到2013年底,全省38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15年底,94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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