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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平通镇调委会化解矛盾促和谐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4-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0年3月20日,四川某建筑公司与平武县平通镇五户居民签订了修建约2000平方米商住房工程施工协议,房屋属于三层砖混结构,于2010年底竣工,五户居民经过近半年的装修,终于住进了新家,没有过多久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后经检测发现三楼使用的水泥不符合标准,导致三楼住房多处出现裂纹、松散等现象。五户居民带着三十余人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全部拆掉房屋,重新修建,但是建筑公司认为,房屋一楼和二楼是没得问题的,三楼的质量问题经过处理仍然是可以居住,双方争议非常的大,矛盾愈演愈烈。

2012年3月12日,平通镇调委会得到消息后,一边稳控居民情绪,走访调查取证;一边邀请建设局、质监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鉴定房屋的质量,咨询处理方法。在调查了解基本情况以后,于3月16日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由于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分歧较大,加之当事人的情绪都很激动,以致差点在调解现场动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一次调解宣告失败。

调委会继续奔波于双方之间,向五户居民宣传《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与建筑公司沟通协调,使公司认识到此事涉及几十人的人身安全和巨额财产的严重性,要求其要高度重视,对自己的违约行为也要认真看待,敢于出面解决问题和承担责任。看到有调解成功的可能,调委会再次于4月10日组织调解,双方愿意由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赔偿,然后由五户居民自行进行质量处理,但双方赔偿金额相差太大,最终调解仍旧失败。

两次组织调解都失败,平通镇调委会并没有气馁,不断总结失败的原因,并多次向县司法局、县人民调解中心汇报,需求帮助,同时向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取经”,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调委会决定采取“冷处理”的方式来处理。首先,调委会仔细梳理了先前掌握的情况和两次调解过程,冷静分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将调解员分成小组,分别深入居民家中和建筑公司,逐户了解各自要求,劝说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冷静思考,提出合理诉求。待双方情绪稳定后,于4月17日,调委会组织第三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让当事人一一提出经过冷静思考后的诉求,再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各自的损失,最后经过调解员们苦口婆心长达12小时不间断的调解,最终于晚上凌晨达成一致协议。由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照三楼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七十五两种计算方案分别赔付刘某某等四户和胡某某一户,赔偿合计金额为13.45万元;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由五户居民自行修缮,直至达到建筑要求。

至此这件牵动众人心弦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平通镇调委会化矛盾促和谐,一心为民的行为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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