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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一村民本想打野猪 不料误伤他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4-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本想架设火药枪“算计”野猪,不料误伤同村村民,致使对方腿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肢体七级伤残。后经江油法院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化解纠纷。

2010年9月初的一天,正是江油北部山区玉米、红薯等农作物即将成熟的时节。马角镇岗堡村年近七旬的曹老汉和哥们封老汉商量后决定,为防止野猪糟蹋靠近“娃娃沟”坡地里快要收获的玉米棒子,两人便在“娃娃沟”的丛林的隐蔽处架设了一支火药枪。只要野猪经过时触动机关,火药枪就会自动发射霰弹击杀。

然而,好几天过去了,两人架设的机关却一直没有动静。9月6日早上,曹老汉和封老汉突然听到“娃娃沟”方向传来一声火药枪响。老哥俩以为是野猪触碰了机关,于是就兴高采烈地往“娃娃沟”赶,准备收获战利品。可是,当他们快要跑到架设火药枪的地方时,却听见有人呻吟的声音。两人走近后,发现路边灌木丛中一位老妇人双手紧紧捂住血肉模糊的右腿,表情痛苦不已。两人定睛一看,这位受伤的妇人正是村里的杨大娘。

原来,50多岁的杨大娘当天早上打算去“娃娃沟”砍一些箭竹回家搭豆架,不料走到半路上,突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随即一声枪声后,她顿时感觉右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事后,杨大娘被抬下山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杨大娘住院后,先后经过两次手术,直至去年1月31日才伤愈出院,但行动仍有不便,生活无法自理,经司法鉴定属于肢体七级伤残。住院期间,曹老汉和封老汉分别垫付医药费37000元、3850元。去年10月,经当地村委会和马角派出所调解,曹老汉、封老汉与杨大娘家达成赔偿协议,可事后却因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履行。

今年2月20日,杨大娘将曹老汉、封老汉起诉到江油法院,请求判令两人赔偿108037.43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月19日,江油法院女法官梁玉玲赴原、被告住地组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曹老汉支付杨大娘因物件致伤所产生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24000元(曹老汉巳垫付医疗费37000元、封老汉巳垫付医疗费3850元除外),杨大娘在调解中申请对封老汉撤回起诉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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