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官的神圣职责;精于业务,是践行公正的保障。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司法的价值在于正义与秩序,而其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官的公正执法来实现。这必须倚赖于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当前,针对法院队伍中存在有些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审判质效不高的问题,要结合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的创建有效提升司法能力。精于业务的法官要有扎实系统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的原则、精神和立法的意图,与案件事实有机结合,进行冷静分析与缜密推理,使裁判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具。要有广博的人文知识,知悉所在地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生产常识等,能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案件的解决。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善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充分释法,增进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使公平正义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
政法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只有法官群体对它产生认同和信仰,才能从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价值观认同,是指认识主体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原则为追求目标,通过相互交往而在观念上对某种或某类价值客体的认识、选择、接纳和内化的过程。
认知认同是对政法核心价值观的感知、了解和认识,这是价值观认同的初始阶段。政法核心价值观既抽象又具体,单向的理论灌输往往收效甚微。典型宣传把抽象的说理变为生动的形象教育,有助于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过去我们在先进典型宣传中存在较大的问题就是“脸谱化”、“高大全”,使群众觉得先进典型不真实、高不可攀。
我们从“三八红旗手”、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女法官余光的身上,却看到了一个立体的可接近的典型人物,她身为普通法官,来自基层一线,她对生活充满热情,兴趣广泛,多才多艺。“正义、开朗、阳光,家庭、工作、生活各方面都处理得很好。”认识余光的人都这样评价。
今年32岁的余光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家教严厉,父母对余光的要求和期望也很高,在班级里余光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从小学到大学都担任着班长职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领导能力。1997年,余光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江油市人民法院中坝人民法庭工作。
进入中坝法挺后,余光从书记员做起,一边帮着审判员打理基础工作,一边花费大量时间来学习和适应法官审判工作。一年以后,中坝法庭人手紧张,余光被组织任命为代理审判员。
“第一次审的什么案子都不记得了,那时我比当事人还要紧。”聊起当初,余光还有一些害羞,“有一次审理一个夫妻离婚案,案子里面涉及好多夫妻之间的事。说实话,我自己还是个小女孩,哪儿懂那些,当时觉得特为难。但不管怎么说自己是审判员,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审下来了。”
在审判工作上,余光算是一个毛头小丫,什么案子该怎么审,事前需要做哪些工作,这一切都让余光“慢半拍”。为了能尽快上手,余光一边学着审案,一边学习国内一些经典案例的审判方式,业余时间还向同事请教或者参加旁听。
慢慢地,余光摸清了基层案子的规律,“基层法庭大都是一些家庭、婚姻、赡养上的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类案子的当事人往往是为了斗气而起诉。所以,只要想办法理顺他们的情绪,很多矛盾就能迎刃而解。”现在的余光再谈当年显得更为淡定。
2001年余光被调到三合人民法庭,一呆4年。“去三合人民法庭的时候我已经积累了一些审判经验。越是这样,我在审理一些小案的时候就越谨慎。对于一些有特殊影响力的案件,还要采取特殊办法。比如,碰到一些在当地比较有影响力的赡养案、离婚案,我们会把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院坝头,允许村民旁听,目的是起到特殊的教育意义,有时还能利用邻里资源促进案件和解。”说起审案余光就有点儿滔滔不绝。
在这么多案件中,给余光印象最深的还是2010年初接到的一个干儿子状告干爹的案子——关于地震以后的灾后重建房。张大爷准备重新修建房屋,谁来修?其干儿子刘某主动承担起修房任务。由于关系特殊,修房之初双方并没有制定相关合同。等房子完工,按照农村的风俗,张大爷觉得房子多处“风水”不对,不想给干儿子开工钱。为此双方从争吵最后闹到法院,“父子”情谊彻底断裂。
“从法律程序上来审理案子有一定的难度。第一,双方没有实质性的承建合同。第二,没有设计图纸,不能表明在建设上存在缺陷。但是老大爷坚称房子有问题,不给干儿子一分钱。气急的干儿子闹着要把房子全部砸了,事件迅速升级。”余光说,像这样的案子要依照法律程序来审很难,除非申请建筑质量鉴定,但老大爷不会答应,也不符合农村实际。所以当时只有启动“大调解”体系,多部门参与反复多次调解。“有一次调解到中午,我们10多个人只有泡方便面吃。还好,最终将案子调解成功。”
采访中,余光同事透露,由于这个案子调解得非常成功,后来被央视法制频道栏目组拍成了专题片,余光也成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小名人。
工作中余光自信且能干,生活中父母健在,无后顾之忧,曾经余光觉得这就是幸福,唯一缺少只是爱情。一次偶然,余光在火车上邂逅了陕西华阴某部队年轻军官李勇,两人通过“鸿雁传书”许下终身。2006年,走进婚姻殿堂。“我想当初敢结婚可能是受父母影响。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也是分居两地,所以我选择了做一名‘千里相隔’的军嫂,即便很多人替我担忧。”
虽然早就给自己打过“预防针”,但有些东西真正来临时,还是让余光措手不及。“2008年1月儿子出生,母亲帮着带孩子,我仍然能全心工作。”谈到母亲,余光眼中仍有一丝酸涩,“2009年底母亲查出癌症,但我们没有告诉母亲实情,一直瞒着她老人家。只有带母亲去成都医院检查化疗的时候,李勇才能请几天假陪在我身边。”
那一年余光白天咬牙坚持审案,午休时整理文书,下班之后拖着疲累的身躯往返成都、绵阳、江油三地。由于不能兼顾儿子和父亲,余光只有将还不到2岁的儿子扔进托儿所。
2010年母亲去世,儿子突然生病,工作上案件数量和难度剧增。为了工作,余光拜托同事带儿子打针拿药,自己躲在办公室加班,可儿子病情仍无好转。“那时候听到儿子哭,突然一下子觉得自己终于快要坍塌了。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丈夫感觉到我的变化,立马把儿子和父亲接到了部队上。”
曾经热闹的小家瞬间只留下了余光孤零零一个人,那份落寞和凄楚,那份思念和等待余光至今难忘。“有时候特别想儿子,我就在星期五之前都把手头所有案件处理完,然后坐火车去陕西。遇上没有坐票的时候,就站一夜过去。星期天的下午再赶回江油。”
作为一名军嫂,余光从不后悔,她坚信,只要有信念,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像余光这样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典型的塑造不是—朝一夕间一蹴而就的事,而是一个有目的、长期、系统化的培植过程。典型一旦被发现、确立,就必须及时地“培土”、“浇灌”。
今后,我们要把建立和完善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长效机制作为法院培育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多角度发现典型,在坚持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等传统先进典型标准的基础上,赋予先进典型法学功底深厚、审判技能高超、业外情趣高雅等时代内涵,让更多的既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法官成长为先进典型。从而使先进典型树立、培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要多渠道培养典型,根据典型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和培养引导,在学习培训、审判实践等方面优先为先进典型提供锻炼的机会,使典型有更多机会增长才干。要多层次宣传典型,探索建立先进典型报告团制度,改进宣传方法,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广播的宣传主渠道作用,让先进典型的精神和事迹感人、服人、动人,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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