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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问答之三十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3-02  发稿编辑:
城镇劳动者个人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劳动者个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问:城镇劳动者个人每年应当向社保机构缴纳多少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城镇劳动者个人每年以上年市本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9%的缴费比例,向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医疗保险费应在一季度内一次性缴清。


    问:城镇劳动者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城镇劳动者个人参保并缴清当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社保机构以上年市本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45岁以下按3%,45岁以上和退休人员按4%的比例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问:城镇劳动者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当年个人账户余额在第二年过期作废吗?
    答:当年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资金属个人所有,当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下年使用。


    问:出现哪些情况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
    答:参保者因故中断缴费,暂停其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异地转移或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


    问: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门诊医疗,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首次参保缴费后即可使用。住院医疗,首次缴费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参保者因病确需住院,在不中断缴费的前提下,还应先缴清当年医疗保险费,方能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实行单次住院结算。


    问:医疗保险待遇可享受的住院起付标准如何界定?
    答:每次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和未定级医院5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比在职人员依次降低100元。


    问:医疗保险待遇可享受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90%(个人自付10%)。


    问:市社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要出示哪些手续?
    答:参保者住院治疗时,须持市社保中心定点医院出具的入院证、本人医疗卡和身份证,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温馨提示:参保者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门诊、住院医疗报销将会按首次参保对待。


    问: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参保者,累积缴纳医疗保险费满20年以上,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可按上年市本级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足20年的医疗保险费,退休后也可享受相应待遇。


    问:如何处理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参保者?
    答:参保者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由市社保中心根据其情节轻重,处以违规费用3-5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冻结个人账户或取消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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