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广角镜(五十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更需明码实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3-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再次强调,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 [2010]10号)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共十九条,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新华网)
       这是“房改”20余年后,政府第一次对住房商品明确要求公开“明码标价”,且是一套一价。同时,也明确了违规处罚。以前我们经常会发现:今天房子一平方米卖3000元,明天就可能卖3500元,售楼小姐还会不停地催:赶紧下手吧,再过两天我们还得涨价。商品房标价太乱,随时调价,常常会出现见风涨的混乱局面。
       在过去的几年间,由于房价不断上涨,不少开发商坐地生财,违法排号收取定金,在开盘销售中,往往根据客户数量而随意加价,楼盘一天标一个价,缺乏起码的诚信经营。这次,政府从销售价格入手,把真实数据搞清楚,再来剖析价格后面的事,就有了可靠的第一手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将物价部门纳入了房地产调控监管机构的阵营中,对打击“捂盘惜售”有积极作用。但要见到成效,还必须多管齐下,严格执行相关配套政策。
       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保持政府中立。目前的情况是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走的很近,在老百姓看来他们就是利益共同体。现在,国家层面楼市调控政策收紧,地方政府的步调需要一致,至少保持中立态度。其次,强化政策执行,避免开发商钻空子。尤其是本规定第九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就是说,对于同一栋楼,开发商不得分批次销售,必须一次性公开销售。否则,开发商就会想方设法钻空子,例如:减少单批次销售房屋的数量,增加销售的批次,而对不同批次的房屋实行不同的价格,以达到在短时间内变相涨价牟利的目的。开发商也会想出把原来单价1万多元的楼盘,向物价局“备案”到每平方米两万元,然后以打折优惠等各种名义降价。
       有网友指出:“一套一标价”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商盲目加价的行为,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同时,发改委出台新规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开发商有震慑力。但是我们公众还想知道的是,这一套一价,是怎么定价。这不能由开发商申报,物价局审批就完事,而是物价部门要将定价的具体标准、政策依据、成本价格都应先公开,让人民看这些依据是否合理,特别是成本价格,比如房价成本中的土地价格是多少?拆迁费多少?建筑成本多少?税费多少?而且公开要细,建筑成本方面,砖瓦价格多少?钢材多少?人工多少?
       其实,房价再复杂,其成份也与其他产品一样:原材料,即地价,加工费用,即建设和流程费用,再加利润。最终面世的房价,可再乘以地段环境系数。相对于明码标价,我们更需要的是明码实价。我们允许房产商赚钱,只要在可控的范围内。包括地段、环境、房屋品质等特有系数,也大可经由专业评估得出,公众大致认同。至于公众,全程看到了房价的加码,买得起或买不起,自己会掂量,多少岁租房多少岁买房,不用人劝,自己会劝自己。“明码实价”目前也已成为我国市场价格监管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就在不久前,国内的家电连锁巨头就宣布,摒弃沿用多年和消费者讨价还价的标价模式,实行明码实价。今年3·15,中消协和发改委共同举办的座谈会,主题就是《3·15,我们推进明码实价》。与会的国内众多知名企业联手推出的《明码实价自律承诺》,第一条就是“坚持明码实价,价格公平合理”,并强调“降价原因明示,原价真实不虚”。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