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新体系”。充实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四个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在全省率先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1名。探索创新镇(街)法治建设“一委两员三长”模式,12个镇(街)党(工)委全部设立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落实区镇村三级法治联络员、法治督导员420余名,学校、医院、企业聘请法治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200余名,形成了“一体贯通、运转高效”的法治联络督导工作闭环,提升了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实战化水平。
二是集成示范试点“新成果”。建立建立示范试点问题、措施、重点工作“三本台账”,梳理出58个具体问题,169项工作措施,对30项重点工作挂图作战,重点推动全面依法治区账图模式构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一核三治”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认真集成示范试点工作经验,将全区在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汇编为15个调研报告、30个典型案例。
三是运用法治督查“新模式”。印发《游仙区法治指数考核细则(试行)》《游仙区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制定示范试点工作月报、定期通报、督察、约谈“四项制度”,对示范试点工作信息报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责任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规范;组建4个督察组,采取“网络督查”和实地走访方式对全区70余个单位开展“法治问效”督察;组织召开“作风问诊”法治专场会议,播放《法治问效督察纪实》曝光短片,对13个部门存在的33个问题揭短亮丑、传导压力。4月3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专题听取了我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区委书记陈华斌到省委依法治省办汇报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
10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带队赴四川省开展专题调研,游仙区在省级层面座谈会上,与其他3个单位一起展示晾晒了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成果。(何永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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