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开展的司法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进一步争创“两个一流”、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法院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游仙区法院“三管齐下”构建作风督查大格局。
一是强化定期督查。强化定期督查采用的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政治处、办公室充分协助,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模式,定期对上级法院和区委的工作要求、会议纪律、警容风纪、服务水平、各种禁令执行情况等进行督查,将审判管理、后勤服务、主题教育活动、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等各个方面都纳入督查范围,充分扩展督查外延,并将督查结果与目标考核挂钩,夯实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督查机制。
二是细化专项督查。针对司法作风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细化上下班纪律考勤,变政治处集中考勤为各部门负责人每天考勤、每周汇总,杜绝出现考勤“盲点”。根据业务庭室工作实际,不定时地开展庭审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着装、审判用语和庭审流程,增强庭审驾驭能力,不断改进庭审作风。专项督查重点案件执行,特别是对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照相和全程摄像,使执法过程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完善督查预警。针对重点岗位和审判、执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61个,制订防控措施70条,切实加强廉洁防控。公布廉政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向当事人发放《审务效能廉政监督评价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督查人员经常性地与干警开展廉洁谈话,针对干警从事的具体工作列出潜在风险点,帮助干警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抵御能力,将预防措施转变为纪律制度。(叶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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