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盐发改〔2019〕268号文件的部署,11月25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开展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主要结合前期我县相关行政事业机关及社会培训机构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机关取消培训费后,是否存在继续收费或指定相关培训机构代理收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无证无照培训收费;是否在其教育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项目、退费规定等;是否在学习、培训期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的;是否按照“自愿选择、按实收取、代办代付、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执行收费或签订培训协议;按培训周期收费的,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是否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教育培训对象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缴费;是否只收费不服务或收费不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及“短时少课”。
通过对3家行政事业机关、3家社会培训机构的检查,暂未发现存在违规收取培训费用问题,但3家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如未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公示在培训场所的项目位置、存在“一经报名,慨不退费”或“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未公示价格监管投诉举报咨询电话12315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采取“先教育,再警告,最后处罚”的原则,要求相关培训机构位15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届时三部门还将组织“回头看”检查,持续对我县教育培训机构收费行为进行整治,对屡教不改的机构,将采取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培训机构收费行为。(蒲剑)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