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新生镇为进一步服务群众,规范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达到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目的,镇党委政府采取“四措施”认真做好新时代的民政救助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新生镇切实履行救助对象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评议公示的主体责任,成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包村(居)干部以及参与申报审核工作的其他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担子,确保申报审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创新方式,强化政策宣传。新生镇坚持以提高群众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知晓率为目的,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宣传册、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的政策规定、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时限、保障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等,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支持政策,理解政策。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申报审核工作的宣传和通知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提交申请,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三、坚持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新生镇严格按照《四川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审核认定各类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通过走访,对没有申请能力和意识的贫困家庭代为提出申请,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一户不漏。同时,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申请对象家中逐户进行走访,如实记录申请对象家庭的生活情况、住房情况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就业状况,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由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全面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公开低保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并对审批后的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各类救助阳光透明操作,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
四、坚持严格认定,落实动态管理。新生镇全面落实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对享受救助对象进行定期核查,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对低保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对象每月核查一次。实行救助对象定期报告。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镇社会事务办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主动入户核查,将死亡或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出救助范围。同时,该镇还按月更新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各类救助对象信息,做到数据及时更新,建立救助对象台账,确保台账、系统与实际发放数据一致。(新生镇余小旺)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