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民政局拓展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思路,创新手段,多措并举,主动作为,与县人社局、县残联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救助兜底保障、社会保险扶贫和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统一制定发布全县农村低保标准,持续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18年6月,我县农村低保对象23396户、38593人,发农村低保资金480.13万元,1-6月累计共发放农村低保249178人次,共支出3252.68万元。其中,6月兜底建档立卡贫困对象7927户,14100人,支出176.36万元,1-6月累计保障90178人次,累计支出1184.67万元。二是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费。截止目前,已完成财政代缴人数23904人,占下达任务数的57.5%,60周岁以上完成率达到98.27%。三是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截止目前, 已将符合条件的794人纳入2018年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应补贴资金38.0379万元,将于近期直发到户;为12442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资金630.176万元;为12724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资金454.754万元。
二、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正确处理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的问题、农村低保覆盖面和贫困发生率的问题、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问题等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二是大力实施社会保险扶贫行动。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各地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减轻贫困群众参保缴费负担。三是大力实施贫困残疾人扶助行动。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残疾人和公共服务投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按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三、落实工作保障。一是工作衔接到位。我局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人社和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县财政局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社会保障扶贫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政策落实到位。我局按期与扶贫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核对,实现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数据完整、更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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