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真正困难群众手中,近日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从严组织开展低保兜底回头看精准识别工作。我县开展低保兜底“回头看”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回头看”专项行动如下。
(一)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近年来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中农村低保对象增减较大的地方,要认真分析原因,重点核查低保边缘群体中是否存在应保未保,以及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因重病、重残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仍很困难等情况。三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四是纠正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不按标施保、不应补尽补等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号)要求,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三)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金,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以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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