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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镇认真做好2017年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12-29  发稿编辑:韩春梅

 

 西平镇党委、政府为认真贯彻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应对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结合全镇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一是大力提高认识。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大讲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履行保险行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具体措施;是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更是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有力保证,从而激发广大干群的参保激情。

 二是确定工作原则。2017年农村小额保险工作,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力求达到“广覆盖,全保障,深服务”的效果,以有利于充分发挥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三是大力宣传参保对象、标准和方式。参保对象是凡出生28天以上至8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村(城镇)居民。由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作投保人参加本保险。

参保标准是每人每年缴费40元。参保方式是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投保相结合”的原则,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小额人身保险三种保障按照自然年度一并集中同步,同时分别宣传、同时分别投保、同时分别收费,在便于群众选择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新农合、新城合、农村小额保险”配套补充作用,采取各党总支、村(居)社干部组织上门收缴和村委会开设临时收费点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参保。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推进工作,把工作抓细、抓扎实,抓出成效,充分发挥村(居)、社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和基层工作经验。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和任务的全面完成。各联村(居)干部要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此项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保民安、促稳定、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截留挪用保费。镇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保费上缴不及时、完成任务差的总支和村(居)将进行通报。

五是纳入年终考核。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行逗硬奖惩,对未完成小额人身保险任务的总支和村(居)民委员会,年度测评不得为优秀。 ( 西平镇党政办: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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