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新生镇党委为进一步明确辖区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立健全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统一领导。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确保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深入调查研究。各党支部要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要善于发现问题,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的彻底解决;要集思广益,总结提炼基层抓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面上工作开展。
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一次,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强化分类指导。各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注意及时总结、培养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余小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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