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三台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八项措施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7-22  发稿编辑:
  5.12特大地震,使三台县农村房屋受到严重损坏,为了保证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服务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充分利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免费为灾后农房重建提供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加强对县境域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一是对受灾的建材企业,积极帮助其恢复生产,为农房重建提供合格产品;二是对全县的冷轧钢筋、水泥、烧结砖、预制件(板)、管材、涂料、低压开关、门窗制作等生产加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指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为农房重建提供合格产品;三是加强对建材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对重点企业采取派员驻厂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对市场建材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泥、钢材、木地板、瓷砖、细木工板、多层板、铝合金、油漆涂料、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含开关)等产品,检查内容应放在产品执行标准、计量、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质量标志、能效标识等方面,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灾后农房重建工地。
  四、协助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灾后农房重建使用建材的专项抽查工作,以技术手段排除不合格建筑材料。
  五、加强对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标准化服务和指导力度,凡未按法定要求生产的纳入质量法规监管范围的建材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建材产品,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和投入使用。
  六、加强对灾后重建工地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管,凡资质不齐或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及时报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确保建筑工地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加大对建筑材料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和建设工地,加强对灾后农房重建的建筑材料质量、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电器的能源效率标识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小时开通“12365”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房重建中原辅材料的行政违法案件。
  八、加强同建设、工商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按各自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保证灾后重建的建筑材料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应有贡献。(三台质监局)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