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法院成功执结刘某某申请执行蒋明发刑事附带民事案。此案申请人刘某某为未成年人且系轻度智能障碍,被执行人蒋明发正在服刑期,平武法院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本着将受害人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积极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并请当地基层组织参与,最终被执行人家属及时履行了刑附民调解书的义务。
刘某某申请执行蒋明发刑附民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申请人母亲情绪过激,多次表示要到上级上访。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该院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行法官到平武县平通镇找到被执行人家属,并请当地基层组织参与一起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多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解释、劝说下,最终被执行人家属向亲友多处借了钱,足额完成了该案的执行标的。执行法官及时将标的款交付到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刘加芳手上,使一件可能引起的涉诉上访得到化解。(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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