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法院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推动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将“干警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列入全院重点工作,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全院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第一,转变观念,变“不愿用”为“主动用”。部分干警思想观念守旧,总是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摸式,片面地认为科技信息化技能既难学又不可靠,只会加重干警的工作负担,对科技信息化应用存在着排斥心理和抵触情绪,因而很少主动地学习和应用。要从认识上、观念上牢固树立科技信息化是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变革,是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由之路的理念,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强化正面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会议、谈心等各种场合,向干警灌输科技信息化理念;其次要强化领导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为干警做好表率;最后要强化习惯养成作用,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养成网上办公的习惯,从中切实感受科技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第二,成立科技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平武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提升干警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岗位职责,同时根据干警对掌握电脑操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院干警应用信息化管理制度,把信息化应用的目标、进度、任务按照年龄段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干警个人,从而为提高干警队伍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第三,开展分类分庭学习,以学促练。平武法院要求干警应通过自学、自行摸索、集中交流、审管办工作人员个别辅导等方法全面达到院内规定的目标。学习交流采用“统分结合、新老互促”模式,原则上以庭室为一个“学习单元”,老同志向年轻同志传授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年轻同志帮助老同志学习电脑操作,互帮互学,相互促进。
第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平武法院建立健全了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的量化考核机制,把每位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应用效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且还安排专门经费鼓励和推进信息化工作,对应用能力强、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调动干警应用科技信息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平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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