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平武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平武县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推进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大调解工作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代文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司法调解中心、行政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及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海、县法制办主任钟军、县司法局局长王绍禄分别就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作了发言。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代文在讲会议贯彻意见时特别强调,在大调解格局中,人民调解组织最健全、化解纠纷最多,且有专门的《人民调解法》作为法律保障,要再接再励,继续发挥职能优势,为构建和谐平武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禄在发言中表示,县司法局坚决服从会议统一安排部署,用心把握、抓好贯彻落实,并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如何做好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调解中心、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联动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县委政法委和县大调解中心的领导下,全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保障民事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协调配合、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联动化解”工作。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党委政府和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密切与人民法庭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于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分流到人民调解组织、且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案件,人民调解组织要按照移交手续及时受理登记并积极调处,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经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且协议有履行内容和履行期限的,应当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主动与人民法院衔接,积极寻求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必要时请求经验丰富的法官参与个案调解,从证据的收集采信、案件事实的调查、调解方案的制作、法律法规的适用等各个环节给予准确把握。
三是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几个方面入手,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切实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提高社会各界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推进工作会后,县司法局组织到会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主要由县人民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鲁和荣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调解技巧、调解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工作衔接以及诉调对接的操作程序等业务知识。
通过此次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推进工作会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重大,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把今天学到的业务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一道共同推动新时期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平武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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