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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篼法官”背出真相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欠债还钱,千古一理。可欠债一方就是不还,还振振有词!个中原因到底是什么?“背篼法官”背上背篼,在深山老林里走访了几天,终于真相大白!10月2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江油市北部是山区,这片山区占江油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几乎都归江油市人民法院雁门人民法庭管辖。因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庭长何自永经常背上背篼,背篼里装上国徽和各种资料,跋山涉水办案、普法,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

前不久,“背篼法官”接到一个运输户诉称:2010年2月,西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跟乡政府就该乡各村办公楼灾后重建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西昆公司对该乡五个村委会的办公场所进行灾后重建,在具体施工中,由汪国木负责现场管理及建筑材料的收发。后来,运输户丁军与汪国木约定,由丁军向工地购买、运送红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并由工地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出具收据。

2011年1月,丁军与汪国木结算后,汪国木出具一张欠条,上写:“丁军今欠水泥款计肆万染仟染佰元整。”丁军一看,不对,整反了,成了我欠你的钱了。汪国木见状,便在“丁军”与“今欠”之间,加了个“々”,表示前后次序调整过来了:“‘今欠丁军水泥款计肆万染仟染佰元整。’这下总对了吧?”丁军问:“怎么没写红砖?”汪国木不悦道:“那么啰嗦干吗,跟娘儿们似的!总欠款是不是肆万染仟染佰元整?”“是。”“那不就得了?”

后来,丁军向汪国木催收,汪国木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实在搪塞不过后,汪国木就说:“你把欠条拿来我看一下。”那欠条因揣了多时,折痕处都断裂了,而断裂处,恰恰就是那个表示前后调换的符号“々”!汪国木念道:“‘丁军今欠水泥款计肆万染仟染佰元整。’明明是你欠我的钱,你怎么倒打一钯?”丁军怒道:“如果是我欠你的钱,底下怎么会有你的签名?”汪国木说:“单水泥就用了肆万染仟染佰元?不可能。水泥12块钱一包,这么说我用了4000包水泥?不可能!这欠条有诈!”“这肆万染仟染佰元包括红砖在内,你当时没写。”“口说无凭,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当时没写?”丁军无言以对。

丁军见汪国木千方百计赖着不还钱,就把他告到江油法院雁门法庭。庭长何自永接案后,就背上背篼,在大山里钻了几天,把五个重建的村子逐一走访,有几次,他还碰到野猪,差点儿遇到袭击!

最后,经五个村委会分别出具证明证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西昆公司与之签订,尽管汪国木与丁军结算后,是汪国木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但实际上汪国木只负责工程现场具体管理及建筑材料的收发,其行为是西昆公司赋予的职务行为。

10月29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雁门人民法庭审判长何自永、审判员陈龙贵与人民陪审员曹安祥一起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9条、第159条、第61条、第62条、第160条之规定,判决西昆公司支付丁军货款47700元,并自2011年1月23日起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兰有斌 梁柱生 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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