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达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刘卫一行代表省司法厅第十四督察组到安州区督察抽查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绵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超伦、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张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小君等人陪同督察抽查。督察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安州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安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胡锦凯代表区人民政府就此次专项督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玲汇报了安州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督察组进行了交流。
随后,督察组实地查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并对安州区2015-2021年度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详细了解了安州区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投入使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操作流程等情况,对补贴发放审批流程不规范、个别案件超标准、财务资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指导,并随机抽取50个法律援助案卷卷宗进行检查,除自查已发现问题外,没有发现新的明显突出的问题。
督察组组长刘卫认为,安州区区委、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保障有力,成效明显。对于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一是要针对督察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要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发放援助补贴;三是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特别是对群众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成本高的案件等,主管司法局要严格把关,规范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安州区司法局 何勤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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