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农商银行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2017年金融精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川信联办发[2017]31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绵阳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脱贫攻坚减贫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信联绵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安州农商银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围绕“五个省级贫困村退出、2615人脱贫”的年度任务,坚守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秉承普商兼容零售银行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以党建融合为抓手,以拓展市场为目的,以“双基惠农”为切入点,为全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打好责任落实“组合拳”提高靶向施策“精准度”,全力确保攻坚再战再捷做出了贡献。
一、组织有力,推动有序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金融精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扶贫攻坚专项政策方案大框架下,从单列信贷计划、推广扶贫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渠道、信用环境打造和机构内考核扶贫工作实效等方面扎实推进开展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三是提高全员政治思想认识和责任感。把金融精准扶贫作为农商银行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牢、抓实、抓成效,让贫困农户更好地享有基本的金融产品服务。
二、措施具体成效明显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安州农商银行根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省联社“聚焦目标、巩固提升、狠抓落实、强化风控”的指导思想,及时制定印发了《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安农商行发〔2017〕72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措施。
﹙二﹚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评级授信基础工作。一是按照当地人民银行工作指导意见,印制“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政策明白卡”和“金融精准扶贫服务连心卡”,逐户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将扶贫小额贷款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向贫困户宣传讲解到位。二是为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安州农商银行利用全辖区内集中开展农户评级授信工作之机,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进行采集。客户经理会同村风控小组(村委会)干部逐户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了解掌握其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困、脱贫项目、资金需求等有关情况,入户调查结果经贫困户本人、风控小组、信用社三方共同确认,形成金融精准扶贫专项档案,切实做到“一户一档”,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做到应评尽评、应授尽授、可授尽授,并将按授信结果通知到贫困户本人。目前已对全区80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评级授信覆盖面达100%,评定授信总额20198万元。三是在安州区辖内建立村、社区信贷工作室,将金融产品上墙、金融服务人员上墙、扶贫贷款操作流程上墙、扶贫贷款授信情况上墙、扶贫贷款政策上墙,做实普惠金融。
﹙三﹚加大扶贫小贷投放力度。安州农商银行安州区辖内扶贫小贷唯一一家承贷银行,承担了全区扶贫小贷投放全部任务。依托当地农户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魔芋和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对“有就业创业潜质、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一定还款能力,无重大不良记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成员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扶贫小额贷款3699户、金额7270万元,贷款余额6770万元。有效信贷需求满足率达100%,2017年新增投放1366万元,完成办事处年度投放计划的80.35%。
﹙四﹚扎实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三大板块工作。一是在对有发展意愿的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的贫困户,积极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对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大力推广“政府+农商银行+新型主体+贫困户”带资入股保底分红扶贫模式,通过地方党政政策支持、农商银行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底分红、贫困户带资入股,以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吸引、带动更多贫困农户“搭车”脱贫。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5894户,金额15496万元,贷款余额12035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1424万元,增幅13.42%。二是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区金融办、区扶贫局等有关部门,准确把握当地党政扶贫规划,筛选重点项目、产业主动介入,保证当地产业项目金融需求,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选择安州区发展较为成熟的畜禽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水稻制种等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优先发放贷款,通过雇工、租赁土地、收购产品等产业带动方式,有效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产业扶贫贷款8户,金额8423万元,贷款余额4227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1877万元,增幅79.87%。三是借助党政和四川省农信的大平台,把握政策导向,找准工作切入点,积极参与服务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信贷资金投入。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投放项目扶贫贷款3户,金额2790万元,贷款余额2490万元,贷款余额较年初净增465万元,增幅22.96%。
﹙五﹚大力推进“支农再贷款+增收平台”模式。一主动与当地人行联系,对产业发展好、且具有对贫困户有就业、分红、产品回购、土地流转等带动作用的客户,充分运用“人行支农再贷款+增收平台”模式,对满足条件的,有带动和帮扶作用,且已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的客户,充分使用人行支农再贷款优惠政策,通过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使其发挥更进一步的扶贫带动作用。二是安州农商银行先后向7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5118万元,向18个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300万元,向6个家庭农场发放贷款145万元,向20户专业大户发放贷款989万元,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更好发挥脱贫带动作用。三是截止2017年12月末,已采取“人行支农再贷款+增收平台”模式对新型农村主体发放贷款440万元,带动贫困户69户。四是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建立了两个示范基地:一个是“人行再贷款助推脱贫攻坚基地”-安州区塔水镇发阳家庭农场;一个是“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基地”-绵阳市拓普无花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两个基地累计使用支农再贷款540万元,通过租赁土地、雇工、技术指导、产品收购、入股经营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9户。五是在人民银行的正确指导下,通过该扎实开展工作,安州区秀水镇青松村、千佛镇老望沟村、黄土镇芋河村被人民银行评定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
(六)畅通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巩固金融扶贫综合服务保障。一是该已在全区234个行政村和23个社区全面建立了金融便民惠民服务点和村级信贷服务工作室用房及金融联络员,对信贷优惠制度等全部上墙。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满足基础金融服务需求。二是截止12月末,安州农商银行共安装自助设备81台,POS机1045台,EPOS(电话终端)287台(其中:助农取款点254个),其中:自助设备和POS机达到各乡镇覆盖面100%,EPOS(电话终端)实现了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七)持续推进帮扶工作,彰显责任企业形象。一是将省级贫困村沸水镇枫香村作为金融系统定点扶贫示范村,该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了解情况、优先评级授信、实行利率优惠、推行辖区负责制、开展专项考核、组建扶贫小分队进村入户帮扶等措施,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积极开展“双联”工作,今年该已落实2.6万元资金帮助桑枣镇跳石村整治塘堰、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该已累计投入40多万元帮扶资金。三是对乐兴镇民生村帮扶工作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面帮扶规划。由该总行领导和中层干部与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一对一帮扶。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扶贫攻坚帮扶工作要求落实帮扶责任,逗硬考核,将帮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干部任职考核,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帮扶到位。
(八)全面落实“分片包干、整村推进”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金融助推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助推安州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在人民银行、办事处的指导下,该已与安州区辖区内全部234个行政村中的222个行政村签订了《“分片包干、整村推进”责任书》。结合扶贫攻坚年度工作安排,确保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生产发展项目、有信用,并且符合信贷条件的的贫困户都能得到小额扶贫信用贷款的支持;运用金融服务撬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增收平台,厚植增收基础。
三、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把好信贷资金风险关口。
经该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去财政局、区扶贫局衔接,现已到位风险补偿金800万元。该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中严格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投放,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全年投放5923万元,现有余额5839万元,符合风险补偿金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控风险
一是必须在贷款支用后15日内进行首次检查,确保资金用于脱贫项目,不得按一般小额农户贷款规定的检查频率实施贷后检查。二是适当提高常规贷后检查频率或不定期进行,密切关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对经营异常的,及时与政府帮扶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三是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结束后,先收回贷款本息,再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计划合理确定额度、期限后重新投放,防止借款人将经营收入盲目用于扩大规模或挪作他用。四是每次贷后检查、催收管理、风险处置均要形成书面资料,纳入专户档案管理,作为客户经理履职依据。五是按照政府及省联社工作精神要求,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做好展期、借新还旧,按照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强化工作督导,逗硬考核奖惩
﹙一﹚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严肃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中的严肃金融扶贫政治纪律、严肃金融扶贫廉洁纪律、严肃金融扶贫信贷纪律、正确处理银政合作关系、严肃金融扶贫责任追究五个方面严肃金融扶贫工作纪律。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扶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监督。
﹙二﹚由总行班子成员、包片部室按照各自包挂责任片区,至少每月对支行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两次督导检查。既要督促工作的开展进度,又要监督支行在扶贫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的正确、到位,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不是走过场、讲形式,力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奖惩结合,提高工作主观能动性。一是将各支行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产业扶贫投放工作纳入支行综合目标考核和机构负责人任职考核,按季通报、按年考核,。二是在原定绩效挂钩考核外,总行以2017年办事处下达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净增任务基数,按照各分支机构辖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比例将目标分解到各分社,最大限度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六、紧盯2018年目标任务,抓好谋篇布局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工作效能。一是要端正思想认识,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和惰性认识,让金融扶贫作为政治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在全行形成高度共识。二是对前期已进行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回头看”,核实其授信额度、期限的合理性。对发生重大变化的贫困户,要及时会同村风控小组进行授信调整。三是将列入本年脱贫规划的重点村、组、户,作为精准扶贫的主要对象,确保有合理信贷需求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及时获得贷款支持。
(二)强化“双基惠农”合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能力。一是提升村级信贷服务工作室工作成效,在现已实现信贷服务工作室在辖内行政村和社区的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管理制度化、人员专业化、巡查监督常态化的模式真正实现信贷服务工作室的全面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基层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共联共建,明确信贷服务工作室运行管理机制,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共同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已经布放的惠农金融自助机具逐一清理,通过“迁、改、撤”,在合适的地方配置合适的机具,最大限度满足基础金融服务需求。
(三)聚焦农业改革和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全力推动产业扶贫。一是持续发挥该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的机制效能,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突出专业化服务优势。二是大力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模式,我农商银行已与区政府合作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新农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库选择优质客户,落实专项担保基金,充分发挥银政合作平台的作用,有效解决新型主体融资担保难题。三是进一步降低产业扶贫带动主体的融资成本,对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就业的信贷客户,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工具。
(四)落实责任到人,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双联活动”联系村—桑枣镇跳石村、乐兴镇民生村和金融系统定点扶贫示范村—沸水镇枫香村的对口帮扶工作,通过选派党员干部驻村挂职,开展座谈联谊、扶贫帮困、金融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利用电子银行、助农取款点、支农再贷款等载体,建立起利益联结纽带,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发展问题。驻村挂职人员和“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要深入贫困户了解致贫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本着产业带动、自愿发展原则,引导贫困户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和意愿选择项目,给予积极信贷支持,帮助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五)坚持合规操作,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坚持资金对应项目原则做好贷后检查,防止扶贫信贷资金被挪用或转借牟利。二是严格坚持尽职调查和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防止借、冒名贷款、多头贷款等因操作管理不到位形成的风险。三是强化信贷纪律执行,防止信贷从业人员滥用利率优惠政策发放人情贷款或谋取个人利益。(作者:黄胜 李迅 苏志飞 张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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