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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法院狠抓干警教育培训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6-27  发稿编辑:景秀丽

安县人民法院以 “精品案件、精细管理、精良队伍” 为目标,以法官导师制为载体,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力争书写“中国梦”队伍建设新篇章。截止到2013年6月,该院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包括在读中)的干警共计6人,占一线办案法官人数的28%,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共计14期、240人次,参加各类公务员技能提升类培训班4期、50人次,教育培训全覆盖,收到明显实效。

一是培训决策权以业务部门为主。涉及业务部门的专业培训,均由部门提出人选建议并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使培训人选派遣决策充分考虑部门意志,体现实践针对性和需求,力求培训选派人选既与培训内容相契合,又与工作安排不发生矛盾,实现受训干警“有兴趣学、有心思学、有精力学”。

二是教育培训对象以一线骨干为主。全院95%以上的案件由各业务部门一线法官审结,一线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决定了全院司法工作成效。注重将培训的受众辐射面向一线骨干倾斜,让业务骨干受训归来发挥业务技能的辐射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在业务培训总人数中,一线办案骨干就占150人次,比重为76%。

三是教育培训内容以审判业务为主。坚持以提升办案质量为核心理念,强调教育培训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与实效性,确保培训内容向审判业务倾斜,夯实审判工作专业基础。在各类培训中,由国家法官学院等组织开展的审判执行业务培训占10期,比重为71%;在参训总人数中,参加业务培训占198人次,比重为82%。两者均占全年培训数据的绝对多数。

四是教育培训方式以导师制为主。在注重专门培训的同时,狠抓平时的教育培训,制定《关于建立青年法官培养导师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以老带新”、“以点带面”的导师培养方式,进一步优化整合法官队伍资源,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强化对青年法官的平时培训,确保青年法官“法律理论知识、庭审驾驭能力、基层审判经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提升。全院新老法官共结成10个学习对子,对子与对子之间鼓励竞争,老法官对于“门下弟子”倾囊相授,10个年轻法官办案迅速上手,构建了青年法官导师制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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