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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学兰辉见行动”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2-13  发稿编辑:韩春梅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3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要求。12月9日下午,三台法院召开了2013年度民主生活会,绵阳市中院副院长刘宁、纪检组长杜成全以及县委政法委指导组张明发、李乐乐受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光明主持,三台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落实县委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三台法院认真做好了会前各项准备。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会前,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三中全会决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的群众路线和“兰辉式好干部”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印发征求意见函,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以及园区党工委、各镇乡党委、县级各部门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三个必谈”:主要负责同志与每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每位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对近期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

四是认真自我剖析。领导班子及成员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找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订整改措施。
会上,院长刘光明首先宣读了本次会议主题以及学习内容,通报了收到的15个县机关、14个乡镇以及本院22个部门的意见函;院党组成员一一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会议的各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收集到的问题,与党组成员讨论并制定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市中院刘宁副院长在会上做了讲话,他对三台法院此次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充分和各位党组成员勇于承认、剖析自身问题以及我院干警敢于提出问题的精神表示了肯定。他还指出,经过三个月的司法作风整改,三台法院按市中院要求一步步进行了落实,效果明显。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明同志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三台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将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作为制度坚持,在班子内部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团结、互相通气、互相补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法院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台法院 宋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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