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老年法》,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郪江镇根据市、县委的安排和部署,推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目前已正式启动。该活动申报范围广泛,全镇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即镇村医院、敬老院、文化站、电信、超市、餐饮业等公共服务窗口均可参与。创建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法律法规,模范贯彻执行各项惠老助老政策。镇“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申报单位按照《“敬老文明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该创建活动要求所有镇级各单位熟悉创建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孝亲敬老,在为老服务工作中热情细致、诚实守信;建立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常年结对帮扶高龄、特困、空巢老年人家庭;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为老服务工作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郪江镇党政办 龚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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