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发挥公证职能 服务企业发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5-31  发稿编辑:景秀丽

 

5月25日,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处申请,对该公司送达《合同解除函》的行为进行证据保全。由于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建系政府重点灾后重建项目之一,招商引资引进的外来企业,因此即便是快临近周五的下班时间了,我处仍立即受理了该公证,指派公证员郑泽太、杨代文为企业提供上门公证法律服务。

在办理完古城水电站移民安置房现场抓阄公证后,公证员顾不上休息,在2012年5月25日下午5点许,立马赶往南坝镇文家坝村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驻地,开始办理公证。

该公司称:四川青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为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10万吨/年产焙烧锰粉工程。开工期限:2011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1日。由于四川青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存在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等原因,导致重建迟迟不能完成,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解除合同。并向我公证处申请办理送达《合同解除函》行为证据保全公证。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按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员与该公司的人员一同去平武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地,找到了四川青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送达了合同解除函,并由四川青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执行经理签收了《合同解除函》。对于上述送达行为,公证员进行了证据保全。

办完公证已是晚上10点多了,虽然身感疲惫,但想到自己的辛苦的工作能够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灾后重建早日完成,恢复正常生产,想到自己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八件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仍感到欣慰。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