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开展了“法官下基层”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主动性、拓展性、大局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四方面实际效果。
一是“观念转变”,法官改变以往“坐堂问案”的做法,走出法庭到基层立案、调查取证、开庭、调解、宣判等,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活动开展以来,江油法院法官先后到雁门、六合、石元、敬元等山区乡镇进行现场开庭、调解二十余件,上门送达诉讼文书、深入基层执行案件百余件。
二是“宣传到位”,通过深入山区办案、提供法律咨询,深入学校讲授法制课等方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二十余次,进一步提高山民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物业纠纷等类案,专门制作了《婚姻家庭类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不同种类的普法宣传品,向群众发放。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及现场咨询,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三是“能力提高”,针对当前一线法官队伍趋向年轻化、社会阅历较浅、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的现实问题,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对社情民意的了解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基层纠纷的能力,同时江油法院尝试与山区乡镇合作建立初任法官挂职锻炼新模式,拓展了年轻法官的培养新途径。
四是“机制创新”,了解司法需求,提出建议对策,并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信息沟通长效机制,进一步为江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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