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旁听席上坐满了“观众”,这些观众可不是外人,而是江油法院的院领导和各审判、执行业部门的62名法官。这是江油法院实施《江油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庭交叉学习交流的若干规定》后的一个缩影。
《规定》要求,每个月选定一个审判庭,举行一次庭审观摩,参加观摩的人员有院领导班子和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法官。庭审观摩后,召开座谈会,进行点评,点评时不分先后次序,不论职务高低,交流、介绍、总结审判执行经验。并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解决的办法措施。
该《规定》的实施,为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局之间的交流、学习和相互借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有利于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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