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游仙区多数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意识日益增强,但还存在个别企业少缴、漏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这种行为损害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还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且影响了养老保险费的收支平衡。
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则要支付职工双倍工资。由于一些企业漠视《劳动合同法》,仍然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少职工纷纷到劳动仲裁部门讨说法,今年该类案件呈上升趋势。
据游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底,游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02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争议和职工双倍工资两种仲裁诉求的占到案件总数的80%。职工讨要双倍工资与补缴社会保险费成为今年劳动仲裁的热点。
游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针对这一新情况,采取“阳光仲裁”思路,改变了以往一味追求办案的目的,将主要职责转变为以调解、预防为主,使得这类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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