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从严执纪问责,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要畅通渠道,完善机制。要强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造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在采取板面、横幅、宣传页、布告等传统宣传的同时,充分借助电视、报刊、互联网力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公布举报线索的方法途径,并进一步健全线索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积极向全社会传递党委政府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决心,进一步动员社会,鼓舞了群众,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同时要分类处置,准确定位。对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案件的,要分类造册,分类处置,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要排查出案件中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发挥职能,专案侦办,上下联动,提高打击效率和打击效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不断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经常派出专门力量,带着线索、带着案件深入基层,督导一线办案,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顺利开展,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和定性关,确保办案安全。(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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