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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出台全国首个明码标价地方标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11-30  发稿编辑:韩春梅

 

 明码标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随着当下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丰富与提高,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增多,明码标价的重要性日渐凸显。作为价格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效规范经营者的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构建市场公平交易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商业氛围的重要手段。 

但是,如何有效规范?由于行业领域众多和每个行业的特点,其需要明码标价的内容和标价方式等方面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针对不同行业细化对待并完善。通过对绵阳市综合性商场、卖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明码标价现状的调研发现,目前绵阳市场上主要存在三种情况:一是部分市场标价率低,部分商家报价按口头喊价的方式,即使有标价的商家,由于标价内容过于简单,让消费者无法掌握真实的商品售价真实信息;二是标示内容不完善、不明确,信息更新不及时,使消费者对价格信息缺乏全面了解,也导致消费者未能及时掌握价格变化信息,让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完全实现;三是促销活动标价不规范,存在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现象;四是因标示内容模糊造成买卖纠纷和价格欺诈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因此,为进一步规范绵阳市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交易活动的公平性,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一套科学、实际、有效的价格标示标准。而目前,除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外,国内尚无与明码标价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因此有必要制定出绵阳市的地方标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2019年6月,为实现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标准的编制工作按照资料收集、市场调研、标准的编写、意见征求、送审稿编制、报批稿编制几个步骤开始有序进行。 

2019年6-8月,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掌握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共示规范》的编制做好前期资料分析准备,并为实地调研提供政策指导。2019年8-12月,对绵阳市不同经营主体的标价内容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绵阳市明码标价现状;并走访南京、上海等地,了解发达地区在明码标价方面的举措和举措实施后的市场反馈,为标准的编写提供参照,实现标准的前瞻性;同时与相关行业协会、价格监管部门沟通,掌握目前明码标价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使标准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2020年1-6月,由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承担标准编制任务开始编制标准内容。2020年7-8月,将编制完成的意见征求稿通过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和集中座谈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相关方面的意见。2020年9月,通过送审稿编制和报批稿送审的过程,最终通过了专家评审,形成了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地方标准。

该标准的编制,始终保持与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等文件的一致,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并参考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保证标准的一致性。同时根据前期实地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充分考虑了编制内容符合绵阳地区明码标价的实用性要求,以及结合绵阳市市场特点,分行业编写明码标价的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要求,让该标准也具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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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活动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以及相关信息的行为,对绵阳市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行为提供了科学指导,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活动的公平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该地方标准的应势而生,是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研究和主动探索当前社会市场价格行为有效监管方式的重要成果,对于助力全面优化提升绵阳市营商环境,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服务作用。

该地方标准现已完成所有公示的程序,建议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和落实本标准内容,完善明码标价内容,达到标准中的公示要求,从而规范绵阳地区经营市场的明码标价行为,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仍不明码标价、不规范明码标价的行为及所产生的价格投诉将进行严肃的规范查处。(绵阳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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