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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巡察促涪城科学用人用编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7-13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绵阳市涪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机构编制纳入区委专项巡察范围,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全区机关及区管事业单位进行专项巡察。
一、明确思路、规范巡察。
涪城区在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工作中围绕“‘三定’规定、人员编制配备、在编不在岗、办理上下编、机构编制统计运行及年度公示”等六个方面,从“建队伍、学政策法规、明确巡察方向”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涪城区机构编制突出问题。建好巡察队伍。针对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特点,绵阳市涪城区从全区抽调了17名政治素质高,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同志,派出6个组,采取每个组配备一名组工干部的形式,对全区63个行政单位和239个事业单位(含参公)的开展专项巡察。练好“基本功”。巡察前,加强对巡察内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做到“有备而去”,不打“无准备之仗”。制好巡察方案。巡察前期深入调研,认真研判,有针对性的制定细化巡察工作方案,确定了将执行本部门、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的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以及其他需要巡察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事项等纳入巡察内容。自查突出问题。要求区属单位对照专项巡察内容和要求,梳理分类,全面开展自查并及时报告。
二、锁定重点,精准发力。
通过前期自查暴露出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擅自增设中层机构、长期请病假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专项巡察锁定问题,集中火力,紧紧抓住查阅资料、问卷测评、个别谈话、调查了解、走访座谈、群众举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7个环节,在扩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细查文字资料,个性化谈话,针对性走访,交流分析研判上下功夫,发现区公安分局一名干警失踪长达10年未处理,另一位干警长期不在岗;全区8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设机构、挂各种“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区水务局涪翁管理所临聘人员陈某从2011年起停薪留职,单位为其保留聘用关系,购买了社会保险。在巡察发现后,其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同意解除等情况。
专项巡察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不夸大不缩小,有理有据,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明确责任,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要求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本次专项巡察共问题28个,形成问题线索清单3条,提出意见建议10条。
三、建章立制,切实整改。
为压实整改责任,用好巡察成果,涪城区委根据职责职能分工责成区委组织部牵头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严格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区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出台《涪城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制度》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0种具体情形,并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出台《涪城区转岗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破除“时间到了就退居二线”的惯性思维,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出台《涪城区干部职工积分管理制度(试行)》通过公平、合理、科学的管理考核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编制部门出台了《涪城区人员编制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突出全区中心工作,实行“基本编制+机动编制”管理模式,使有限编制发挥最大的作用。人社部门加强对全区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坚持区属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人事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
目前,94名转岗领导干部成功转岗,8名退出实职领导岗位的干部重新回到单位上班,7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返回干部被定岗定责,13名长期病假人员完善了请销假手续,32名教师转岗至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现象得到遏制,破解了干部人事管理宽松软的顽瘴痼疾。(绵阳市涪城区委巡察办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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