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至30日,绵阳市司法局举办了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会,参训人员包括市县两级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值班律师及业务骨干共计90余人。梓潼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邵春同志为大会致贺词。市司法局副局长奉光明到会并讲话。此次培训,旨在推进落实省司法厅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落实省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司改任务,夯实基础,推进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表彰了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应邀到会的业内专家作了行政诉讼和劳动仲裁实务专题辅导。
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辅导学习了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规范》等相关规范。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学习了各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优秀案卷,奉光明同志对选送的每一个案卷都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并针对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
会议总结了去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最后,奉光明同志对全市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以案件办理为重点,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案件受理数和服务人次数,保证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补贴发放到位,巩固提升已建法律援助中心和站点。二是以扩范围、降门槛、方便群众为内容,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积极试行刑事辩护全覆盖,依法受理申诉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应援尽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以受援人满意为目标,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全方位实现受援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各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四是以相关规范为要求,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我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按照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两个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打造工作上的特色和亮点。五是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为切入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禁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收费案件。六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提前谋划,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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