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共获得中央、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1856万元,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984万元,中央农村连片整治专项资金935万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677万元,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60万元。通过资金的有效使用,有力促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全市秸秆禁烧工作、顺利推进环境保护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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