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 区司法局以“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五步法为抓手,采取“五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获得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一轮检查督导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组织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班子成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指导工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二是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听现身说法,谈人生感想”、“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开展学法培训,在政法干警队伍中选聘优秀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并编辑出版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课优秀教案选编》,作为法制课教学辅导用书。目前全区45所中小学落实了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50余场次。
三是强化摸排帮扶,关爱特殊群体。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教”活动,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和摸底调查,建立了底数完备、情况准确的信息数据库,建立了联系制度、帮困解难制度、结对帮教制度。协调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了帮扶,解决2个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低保和上学问题。同时,发挥律师、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确保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定期心理疏导,引导他们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完善亲子关系。
四是强化衔接配合,保障合法权益。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一卡通”协作监督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在侦、捕、诉、审各阶段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护。与区妇联联合建立了“游仙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帮助基地”,与团区委联合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开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对贫困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与社区矫正大队协作,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促其改造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为其答疑释惑,引导其学法守法。2013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7件。
五是强化矫正管理,预防重新犯罪。对于审查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法院启动审前调查程序后,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司法所人员为该未成年人社会表现、人格品行进行综合评估,为法院判处缓刑提供有效参考。2013年以来,共完成未成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53件。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注重个案分析,因人施矫,实施一人一方案;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严格日常管理,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工作,组织青少年矫正人员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并为其提供学习技能的机会,有效地预防了重新犯罪。2013年以来,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游仙区司法局 敬代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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