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北川县司法局制定并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强调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必须3日内组织进行宣告,自宣告之日起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分正卷、副卷,正卷为执行档案,装各类法律文书。副卷为工作档案,装日常监管文字记录材料。司法所要有专门的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要及时、准确、详细、规范的对档案中的材料做文字记录。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是否符合要求,将作为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重点。
(北川县司法局 刘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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