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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昌司法所积极协调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社会救助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3-06  发稿编辑:韩春梅

 

2014年3月3日,安昌镇高安村7组陈某某气冲冲地来到司法所办公室要求安昌政府给予解决困难救济。司法所长张君热情地接待并详细向他了解了情况。

 陈某某,1981年7月出生,于2014年2月26日从川北监狱刑满释放,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3年经安昌司法所对其进行社会评估调查,现减刑10个月对陈某某予以提前释放。因家人气愤未去监狱接回,现回到家,身无分文,要求政府解决困难救助。

司法所即时对陈某某办理刑释解教人员登记手续,向他讲解相关政策法律,同时联系村组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并积极与镇民政办领导协调,当日安昌镇政府民政办为陈某某解决了临时救济金200元。陈某某非常感激并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积极做事,努力回报社会。(张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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