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三消安〔201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采取了如下四项措施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场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职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切实开展本辖区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切实摸清和掌握消防安全状况,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遏制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围绕提高公民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场镇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一次以“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弱势群体居住区等易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小单位和小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严格要求,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场镇各单位精心组织安排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内容,更要注重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密切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执法活动,构筑社会化大消防的良好局面。
(三)层层落实,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消防防火职责,认真研究和部署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单位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郪江镇党政办 龚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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