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19个中级、基层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列其中,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中惟一的一家试点法院。(李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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