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总结表彰十年来绵阳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创新辉煌。8月30日,绵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目前,我市已建法律援助受理厅11个,建立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82个,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人员发展到270余人,法律援助注册律师达到18人,每年市县两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超过200万元。十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群众36.32万人次,其中受理案件2.82万件。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8亿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后25次荣获国家、省、市先进集体,其中国家级6次、省级9次、市级10次,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绵阳法律援助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艰难发展历程。(费元吉 本报记者 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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