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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8-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11年以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涪城全域发展新跨越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针对社会治安日益严峻的形势,涪城区检察院把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批捕和起诉,及时准确打击犯罪,保障社会治安形势稳定。2011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12件9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3件1540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475件705人,提起公诉799件1188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6件139人,提起公诉101件202人;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件32人,提起公诉44件64人;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13件198人,提起公诉135件229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和保障民生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涪城区检察院进一步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合力优势,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6件30人,其中贪污案件3件5人、贿赂案件22件24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20余万元,有效推进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涪城区检察院注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长及分管副检察长带队深入建设、国土、税务、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城郊、石塘、杨家、关帝等重点乡镇开展法制警示教育20余次;积极向涪城区委、政府建言献策,其中《涪城区院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和保障民生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涪城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涪城区检察院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减少因执法不公不廉引发的社会矛盾。2011年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0件33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件1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件14人,监督本院自侦部门立案6件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提前介入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大要案57件112人,如2012年6-8月,涪城区检察院办理绵阳城区销售12吨病死猪肉案件。为避免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引起老百姓恐慌,涪城区检察院先后三次提前介入,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引导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参与综治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涪城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对300多名监外执行罪犯实行台账监督,防止脱管、漏管,注意监督纠正假释、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检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和综治维稳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余,为干部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集中整治,做好预防刑事犯罪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秦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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