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绵阳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签订如下仲裁示范条款:
仲裁示范条款(一)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示范条款(二)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提交仲裁时,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寄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住所地(该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即视为送达。
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分别为:“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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