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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心态终会损人害己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见媒体报道,一商住楼电梯准载12人,挤上18人,电梯发出告警信号后,仍没一人愿意礼让,僵持许久,结果电梯从高层落下,多人受伤。无独有偶,央视最近重点关注多地发生公交车乘客因要提前下车,或错过下车点强夺司机方向盘造成车损人伤事件。

类似事件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5·12”特大地震中有幢五层楼房,顶楼和一、二楼都有大损伤,三、四楼房子无大碍,鉴定结果需要拆除重建。三、四楼的人迟迟不搬,他们的理由很荒唐:我的房子又没坏,凭什么让我搬,他们需要重建他们建去。“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些强词夺理的横蛮行为,原地重建如何进行?一些旧城改造项目何以推进?同样,一些城市道路、桥梁、下水管网项目建设,碰到一些漫天要价的住户,视公共利益不顾,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开工,结果大家的出行受阻,等等。此类事例,不胜枚举。

自我国《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很多人断章取义并糅合西方所谓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人权至上”等说辞,造成极端个人主义、自私主义肆意横行。我们不禁要问,在你主张个人权力的时候,是否兼顾他人的权力和公众的权力?最后挤电梯的人,为了捍卫自己上电梯的“权力和尊严”,在电梯告警时也不下来,你是否考虑一下大家都有生命安全的权力?坐过站的乘客为了主张方便自己下来的权力,你是否考虑全车乘客和路上行人、车辆的安全?那些拒不搬出被拆迁楼,坚守着想得到超出国家法律规定更多利益的人,是否考虑了那些在外过渡几年、期盼早日回迁的人的利益?说直白一点,这些人心中难存他人,没有起码的社会观念。人类要和谐相处,必须遵守共同的规范,这个规范就是刚性约束的法律和千百年来人类约定俗成的道德。

中华民族是一个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谐的民族,自古就有“与人为善”的优良传统,而今我们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汽车时代、电器时代,物质充裕的我们并不感到幸福。究其原因,追求物质富有与追求精神富有没有统一起来。对社会、国家、他人、城市皆应如此,一个人只有坚持追求物质富有和精神富有的统一,人生才有价值和意义,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进而实现全面发展。同理,一些人被溺爱,惯坏了,就像一些独生子女,凡事别人都得让我,我就是中心、焦点与老大,我的权利才是最重要的。长此以往,大家因为互不相让、互不信任导致群体焦虑,必将缺乏幸福感,社会矛盾会越来越多。

俗话说“与人方便于己方便”,对那些只讲自己权利、不讲责任的“独生子女”心态,以及抱有以爱自诩娇惯“独生子女”的人,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大家的幸福,该矫治一下了。(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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